群众基础的建设与巩固:人民动员与社会稳定之源 (群众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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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基础的建设与巩固:人民动员与社会稳定之源引言群众基础是政权稳固、社会稳定的基石。建设和巩固群众基础,是实现人民动员、维护社会和谐的根本保障。本文将深入探讨群众基础建设与巩固的重要性,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策略,以增强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紧密联系,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国家发展。群众基础建设的重要性1. 增强执政合法性群众基础的稳固是政权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当政府拥有广泛的群众支持时,其政策和决策便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和认可,从而增强政权的威信和权威。2. 提升社会稳定群众基础的巩固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当人民感到与政府紧密联系并享有公平正义时,他们会更加信赖政府,遵守法律法规,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发生。3. 促进经济发展群众基础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人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为改革开放、产业转型、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的实施提供了保障,从而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增长。4. 提升国际地位稳固的群众基础彰显了国家凝聚力和社会活力,增强了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是外交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重要基础,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国际合作。群众基础巩固的策略1. 以民为本,切实保障人民权益群众基础建设的根本在于尊重人民、服务人民。政府应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和福祉。2.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倾听人民呼声政府应建立健全民意表达渠道,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民意调查、信访制度、代表大会等方式,及时了解民情,回应人民诉求。3. 加强基层党建,夯实组织基础基层党组织是群众基础建设的桥梁和纽带。应着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服务意识强的基层党员队伍,深入基层、扎根群众,充分发挥其凝聚力、号召力和服务功能。4. 推进协商民主,形成广泛共识协商民主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府应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各阶层的意见,通过协商谈判、达成共识,凝聚人心、汇聚力量。5. 加强宣传教育,铸牢思想基础思想基础是群众基础建设的重要保障。政府应加强宣传教育,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巩固思想共识、凝聚精神力量。6.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增强人民参与应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探索基层自治、共建共治共享、法治化治理等模式,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激发其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7.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群众基础建设的基础保障。政府应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处理突发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精神文化生活环境。结论群众基础的建设与巩固事关国家安危、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通过以民为本、保障民权、倾听民声、加强基层党建、推进协商民主、加强宣传教育、创新社会治理和营造和谐环境等策略的实施,可以有效巩固群众基础,增强人民动员,维护社会稳定,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提供坚强保障。只有始终坚持群众基础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政府才能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伟大使命。 群众基础的建设与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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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军队建设和军事战略、战术思想
  • 民兵组织的存在对中国政府有一定的威胁对吗
  •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

人民军队建设和军事战略、战术思想

中国的军事战略是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军事家从中国的国情和敌我双方的客观实际出发,在领导人民军队胜利地进行了国内革命战争和反侵略战争实践的基础上,创造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积极防御战略思想。 在革命战争年代,人民军队以这一战略思想为指导,打败了国内外强大的敌人。 新中国成立后,这一思想又在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军事斗争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运用,成为指导国家军事斗争全局的根本战略思想。 一、积极防御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的军事战略中国革命战争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处于敌强我弱的条件下,处于战略防御的地位。 战略防御问题成为人民军队作战中最复杂和最重要的问题。 只讲进攻、否认防御的军事上的冒险主义,以及只讲防御、否认进攻的军事上的保守主义或逃跑主义,都只能导致战争的失败。 只有实行积极防御,才是弱小的人民军队战胜强大的敌人,最终赢得战争胜利的惟一正确的战略。 积极防御战略的实质,就是在战略防御的前提下,把进攻与防御辩证地统一起来。 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其一,把战略上的防御与战役战斗上的进攻、战略上的持久与战役战斗上的速决、战略上的内线作战战斗的外线速决的攻势作战,逐步削弱敌人,实现战略防御的目的。 其二,把战略防御与战略反攻和战略进攻有机地结合起来,适时地将战略防御导向战略反攻或战略进攻,在有利的条件下同敌主力进行战略决战,彻底歼灭敌人。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积极防御又称之为攻势防御、决战防御。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战略阶段,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红军初期作战贯彻“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的作战原则。 后来为了打破敌人的“围剿”,红军采取了“诱敌深入”的战略方针,实行灵活的带游击性的运动战。 抗日战争时期,积极防御战略表现为全国实行持久战的总方针和八路军、新四军执行“基本的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的方针;解放战争时期,积极防御战略核心是“以歼灭国民党有生力量为主而不是以保守地方为主”。 抗美援朝战争中,志愿军在战略反攻阶段实行“以运动战为主,与部分的阵地战、敌后游击战相结合”的方针;在战略防御阶段实行“持久作战,积极防御”的方针。 中国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后,人民解放军的军事战略仍然是积极防御,但情况和内容有了很大的不同。 人民解放军在战略上实行防御、自卫和后发制人的原则,已不仅仅是着眼于敌强我弱的形势,而主要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任务和对外政策决定的;军事战略所要解决的已不是夺取政权问题,而是要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军事战略判断也不再局限于国内阶级力量对比,而是把重点放在国际战略格局和当代军事斗争的发展趋势上。 1956年,中央军委制定了新中国成立后和平建设时期的第一个战略方针,即保卫祖国的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 60年代至70年代,主要是由于中国安全环境的急剧恶化,加之对战争爆发的危险性估计得过于严重,中国因而采取积极防御、诱敌深入的方针,立足于应付最困难的情况,准备敌人早打、大打、打核战争。 80年代初,针对未来全面反侵略战争的特点,中央军委确立了积极防御战略方针,提出坚持后发制人、坚持人民战争、坚持持久作战、立足于以劣势装备战胜敌人、立足于最复杂最困难情况下作战的战略指导原则。 虽然最终没有发生世界大战和大规模的外敌入侵,但是人民解放军曾胜利地进行了几场边境自卫防御作战,积累了在现代局部战争中贯彻积极防御战略思想的丰富经验。 80年代中期以来,依据邓小平提出的在较长时间内不发生大规模的世界战争是有可能的战略判断,实现了军队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性改变,即从时刻准备早打、大打、打核战争的临战状态真正转到和闰时期现代化建设的轨道上来,强调战略指导要从立足于随时准备对付敌人大规模入侵转变为着重对付可能发生的局部战争和军事冲突,并提出了适应当时形势要求的积极防御军事战略。 进入90年代,在深刻认识国际战略格局的重大变化和军事领域中的深刻变革的基础上,中央军委重新制定了新时期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确定要把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点放在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上,从而实现了军事战略新的转变。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的安全形势、国家利益、社会制度和内外政策,军事斗争和军队建设的客观需要,决定了中国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 这不仅是继承优良的传统,也符合现阶段中国的国情、军情。 就是将来发展了,积极防御也仍然是解决中国国家安全问题的根本军事战略。 坚持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对于新时期军事斗争的准备具有长远而重大的指导意义。 贯彻这一军事战略,要求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第一,防御与进攻的关系。 积极防御,不是单纯防御,而是攻势防御,是攻守结合。 实行积极防御, 一定要灵活机动。 战略指导,既要坚持战略上的防御和后发制人,又要重视在战役战斗上采取积极的攻势行动和先机制敌;既要有持久作战的准备,更要力争在战役战斗上快速反应、速战速决,特别是应会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当具备了战略速决条件时,就要力争战略上的速决。 与革命战争年代坚持诱敌深入、先在内线歼敌再到外线歼敌的情况不同,新中国所进行的局部战争更多地是在以本土纵深为依托的边境地区争取战争的胜利。 与过去长时期准备抗敌大规模入侵、立足于战略纵深决战的情况也不同,现代局部战争的战略指导着眼于近海和边境浅近纵深作战,并强调以积极的攻势行动慑止敌人。 积极防御要求战略上后发制人,这并不是软弱的表现。 “后发”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有利于在政治上、外交上保持主动。 “制人”就是“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显示出自卫还击的决心和能力。 中国既不会主动惹事,但也不会临事示弱。 一旦国家的主权和安全遭到侵犯,中国将毫不犹豫地坚持正义的自卫战争,消灭一切来犯之敌。 第二,遏制战争与打赢战争的关系。 遏制战争,就是在和平时期,利用威慑力量,从军事上和政治上设法制止或推迟战争的爆发。 新时期积极防御军事战略,不仅要解决如何准备打和如何打的问题,而且要解决如何有效地遏制战争,避免打和制止打的问题;不仅要力避全面战争的爆发,而且要尽量防止局部战争的发生,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根据国家战略的需要,必要时可以运用各种军事威慑手段,与政治、外交斗争相配合,不战而屈人之兵,以达到遏制战争的目的。 坚持人民战争的优良传统,把日益现代化的常规力量、强大的后备力量与可靠而又有效的有限核力量结合起来,是贯彻积极防御军事战略、发挥威慑作用的基本途径。 同时必须看到,遏制战争是以具备打赢战争的能力为基础的。 只有具备制胜的力量,才能有效地实施威慑。 中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的立足点,从来都是准备对付战争和打赢战争。 也就是从最坏的可能性着想去争取好的结果,以敢战、能战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是中国威慑思想的基石。 第三,军事与政治的关系。 军事战略必须跟整个国家的政治、外交、经济密切协调。 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最根本的还是要从政治上考虑和处理军事问题。 现代局部战争受政治、外交因素的制约大,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 中国未来的防卫作战,与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息息相关。 军事战略指导一下要有政治头脑、政策观念和大局意识,善于把握一些大的战略关系。 军事上打与不打,打什么目标,打到什么程度,何时打,何时停,都要从政治上、战略上加以全面考虑。 军事斗争要严守自卫立场,充分准备,慎重初战,有理、有利、有节地行动,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有理”就是坚持战略上的防御和后发制人,做到师出有名,在政治、外交上取得主动;“有利”就是把握有利的时机和条件,坚决打赢,取得有利的军事地位;“有节”就是掌握军事斗争火候,适可而止,在适当的胜利后结束军事行动。 军事斗争要积极配合政治、外交和经济斗争,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努力改善国家安全环境。 二、立足于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冷战结束后,世界的多极化趋势持续发展,新的世界大战可以避免,但各种不同类型的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依然存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主要根源。 一场以发展高技术武器为先导的军事领域的深刻变革正在世界范围内兴起,对战争形态、战场环境、作战手段、指挥方法等各个方面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国的安全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也面临新的挑战,未来局部战争将可能面对具有高技术武器装备的敌人。 在这种新形势下,中央军委制定的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明确提出,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点,要从应付一般条件下的战争转到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上来。 军队的各项建设和一切工作,都要用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指导和统揽,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战略方针的需要,都要为确保这一方针的顺利实现做好各方面的充分准备。 深入贯彻新时期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在战略指导下,要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从重点准备全面战争转向重点准备局部战争。 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军事战略的重心是时刻准备抗击敌人大规模入侵,立足于一场合面战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果仍然沿用过去全面战争的观念去思考问题、开展工作,用立足于全面战争的军事战略去指志局部战争,那就会招致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这是因为,无论战争准备和战争实施,中国的全面战争战略指导与局部战争战略指导都有明显不同:全面战争立足于国土纵深歼敌,局部战争则注重边境浅近纵深、空中和海上求胜;全面战争要力争把战争拖向持久,局部战争则强调尽可能地速战速决;全面战争通常要经过战争初期的战略防御作战才能转入战略反攻和进攻,局部战争则可能一开始就以自卫反击的形式,采取有限规模的战略性攻势作战;全面战争需要全面动员,举国迎敌,局部战争则要尽量避免战争的扩大升级,减少对国家大局的影响。 只有改变传统的全面战争思维模式,才可能确立符合客观实际的未来战争的战略指导原则。 第二,积极探索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特点和规律。 中国面临的局部战争样式从来就不是单一的,但今后威胁最大的而且最难应付的将是高技术或具有高技术特点的局部战争。 从世界近期一些局部战争看,由于高技术兵器在战场上的运用,使得战争的突然性增大,战争的直接交战空间缩小而相关空间扩大,战争节奏和进程明显加快,战场高透明度和远程精确打击改变了传统的作战方法,战略空袭的地位大大提高,战争、战役、战斗有时可以融为一体,前方、后方的界限模糊,作战保障更加复杂,有限的战争目的和规模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危害和影响。 要打赢未来高技术局部战争,必须着眼其特点,着眼其发展,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战法。 在这一过程中,要研究对手,也要研究自己;要研究怎样发挥诸军兵种联合作战的能力,也要研究怎样发挥军队和地方相结合的威力;要研究武器装备的发展趋势和科学组合问题,也要研究人和武器装备的科学编成问题。 归根到底,就是要适应现代战争的特点,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新战法。 第三,加强以打赢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为主要目标的军事斗争准备。 局部战争的诱因和类型多种多样,发生方式、方向也具有不确定性。 它既可能由陆海疆域争端而引起,也可能由其他利益矛盾而诱发;既可能是同强大敌国交锋,也可能是同实力相当或总体实力不及自己的对手对阵;既可能在预有准备的方向上发生,也有可能在出乎预料的方向突然爆发;既可能在本土一定纵深内打,也可能在边境附近打;既可能是陆战,也可能是相对独立的海战或空战。 战略指导一定要考虑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做好多手准备,一旦情况发生,能快速灵活地作出反应。 中国的安全环境比较复杂,应当进行多方向、有重点的准备,突出对国家安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方向的军事对策研究和军事斗争准备,同时兼顾其他方向,处理好重点与非重点的关系。 根据未来战争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的特点,下大力气发展军事高新技术,重点研制最迫切需要的武器装备,尽快拥有几手在高技术条件下的制敌手段;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努力造就一大批就驾驭现代战争的人才;有步骤地进行体制编制的调整改革,逐步形成适应现代战争需要的体制编制。 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要立足于用现有武器装备作战,继承和发扬人民军队用劣势装备战胜优势装备敌人的优良传统。 武器装备的现代化,取决于国家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状况,是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而逐步实现的,要有一个时间和过程。 即使经济较长时间,武器装备有所改善,同可能面临的强敌比较起来也仍将处于劣势。 中国军队武器装备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高技术兵器还比较少,这种基本状况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完全改变。 在这个时期内,如果打起仗来,还是要以劣势装备战胜优势装备之敌。 作战指导只能立足于现有武器装备,或者说只能建立在比现有武器装备好一点的基础上。 邓小平指出:“我们历来的经验,就是用劣势装备打败优势的敌人,因为我们进行的是正义战争,是人民战争。 这一点,我们要有充分的信心。 ”回顾中国革命战争的历史进程,我军都是以劣势装备战胜了优势装备之敌。 无论是十年土地革命战争,八年抗日战争,三年解放战争,乃至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抗美援朝战争,都是在劣势装备的情况下赢得了战争的胜利。 战争是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综合较量。 在高技术广泛应用于军事领域的条件下,武器装备的威力空前提高,对战争的影响大大增强。 但是,高技术武器装备没有也不可能改变战争的基本规律。 现代战争的胜负,最终还是决定于战争的性质、人心的向背,人仍然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 这里所说的人,是认识到人民自己的利益并为之奋斗的有坚定信念的人,是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知识和具有很高军事素质的人。 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尽管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与过去不同,但仍然要动员和依靠人民进行战争,仍然要靠人来掌握和使用武器装备,仍然需要人的通用性、智慧和牺牲精神。 武器装备越归展,技术越是复杂,对人的素质要求也就越高,人的作用也就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 尤其是在武器装备处于劣势的情况下,更加需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人民战争的优势,牢固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心,重视谋加重的运用,实行灵活的战略指导,坚持你打你的,我打我的,扬我之长,击敌之短,以弥补武器装备的不足,最终战胜一切来犯之敌。 三、在高技术条件下仍要坚持人民战争人民战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伟大革命战争实践的产物,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一根本原理和党的群众路线在战争中的体现。 坚持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坚持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 邓小平指出:“我们的战略是毛泽东主席制订的。 毛主席的战略思想就是人民战争”;“我们现在还是坚持人民战争。 ”毛泽东人民战争战略思想的基本内容,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依靠群众进行战争,建立一支人民的军队,建设巩固的革命根据地,实行野战军、地方军、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把武装斗争这个主要斗争形式和各条战线各种形式的斗争相结合,运用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 正是在人民战争战略思想的指引下,人民军队才战胜了一个又一个敌人,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坚持人民战争,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是中国的真正优势和力量所在。 新时期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是建立在人民战争基础之上的。 坚持人民战争的目的,是维护世界和平和维护国家利益,因则能够赢得国内外大多数人的拥护;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拥有一支由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广大民兵组合而成的强大的武装力量,具有深厚的人民战争潜力和持久作战的社会基础。 富有人民战争传统和经验的中国人民,完全可以依靠人民战争,赢得未来反侵略战争的伟大胜利。 当代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世界军事领域的深刻变革,使人民战争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现在的人民战争与过去相比,对象不同,装备不同,手段不同,条件不同,所以表现形式也不相同。 未来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对进行人民战争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概括起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战争形态上看,战争主要表现为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以往举国迎敌、全民参战的形式面临挑战。 在高技术局部战争中坚持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由于战争的面貌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因而战略指导、战争动员、作战形式、作战方法等也将随之发生重大变化。 正确处理全面动员与局部动员、人力支前与技术支前、直接参战与间接参战的关系,成为指导高技术条件下人民战争的重要内容。 战争动员由全国总动员转向更多的采取局部地区动员和全国部分行业动员。 人民参加、支援战争的形式将发生明显变化:由直接参加转向更多地间接参战,由突出人力、物力支援转为突出技术支援,参战人员主要是具有较高技术素质和军事素质的后备力量。 直接参战的人民群众将采取不同于以往的崭新的作战方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实行人民战争,必须从高技术局部战争的实际出发,进行创造性的思考。 第二,从作战力量上看,技术密集的精兵对抗在高技术局部战争中占据突出地位,单纯依靠人力数量优势的作战方式面临挑战。 以往人民战争的科技含量不高,对参战人员的技术素质要求较低,可以大规模动员人民群众,经过简单训练就参军参战,形成对敌绝对兵力优势,以弥补人民军队武器装备上的劣势。 但在现代条件下,两军决胜更多地表现为技术的较量。 现代战争集中优势兵力的本质,是集中优势的火力,依靠科学技术综合形成的优势作战效能。 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人力数量优势,难以在与敌技术密集的质量优势的对抗中取胜,武器装备的时代差也很难以兵力的数量来弥补。 如何在技术密集的精兵对抗中,把人民群众的巨大力量发挥出来,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从作战空间上看,高技术局部战争的直接交战战场范围相对狭小,利用广阔国土分散耗敌的作战方式面临挑战。 未来中国面临的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将主要在陆地边境、近海区域和相关空域的局部地区进行。 一方面,两军直接交战的战场范围相对狭小,对目标的打击高度精确,使用的力量高度集中,这就难以大规模组织人民群众利用广阔的国土空间分散、疲惫和消耗敌人。 另一方面,战争已扩展为陆、海、空、天、电多维空间,战争难分前线和后方,战争的相关空间空前扩大。 如何在范围有限的直接交战的战场和广阔的战争相关空间,充分发挥人民战争的整体威力,是一个崭新的课题。 第四,从作战时间上看,高技术局部战争突出表现为节奏紧凑的速战速决,以战略上持久作战扭换战局的作战方式面临挑战。 高技术局部战争有限的政治目的,要求缩短战争进程和作战持续时间,加快战争节奏;武器装备的远程精确打击力、快速投送力、超常毁伤力等,则为迅速达成战争目的提供了有效手段。 现代高技术武器的战术性使用,往往能收到战略性效果,一场战争可能浓缩为一次战役,甚至是一次战斗。 因此,持久作战的难度加大。 以往人民战争通过持久作战,不断消耗敌有生力量,发展壮大自己,逐步改变力量对比。 这种方式在高技术局部战争中难以发挥作用。 如何迅速动员和组织各种参战力量,形成和发挥人民战争的优势,挫败敌速决企图,是摆在全体军民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现代战争形态的深刻变化和高技术在军事领域中的广泛应用,既对人民战争提出了严峻挑战,也给人民战争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活力。 首先,现代高技术的发展,为积聚雄厚的人民战争潜力,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经过长期奋斗,中国高技术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对综合国力、社会经济结构和人民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 国家实行“科教兴国”,军队实行“科技强军”,表明整个国家和军队都把发展着力点转到了依靠科技进步和人员素质的提高上来。 一支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武装起来的高科技产业大军,是高技术条件下人民战争的新锐力量。 这一切都为打赢高技术条件下的人民战争奠定了坚实基础,并创造了使军队战斗力实现质的飞跃的前提。 其次,现代发达的信息技术,为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进行战争,提供了新的有效手段。 人民战争的最显著特点,是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先进的思想舆论与先进的信息技术相结合,就会产生神奇的效应。 随着包括卫星通信在内可以覆盖全球的信息传播网的建立,广播、电视和电讯事业的迅速发展,就为动员人民参加和支持战争提供了非常便捷有效的方式和渠道。 只要平时的国防教育搞得深入有效,各项战备工作真正落实,一旦有事,就完全可以利用现代发达的信息技术,在极短时间内快速宣传群众、动员群众和组织群众,争取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支援。 再次,现代高技术的军民兼容性,为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战争,提供了新的方式和途径。 现代高科技越来越朝着军民兼容、军民共享的方向发展。 人民是高技术的主人,人民可以创造高技术、运用高技术,也可以制服高技术。 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战争的渠道大大拓展了:现代化的民用交通运输工具,可以为军事输送提供有力保障;设备先进的工厂企业,经过改造可以生产军用物资;大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科技人员,可以动员起来直接或间接为战争服务。 科技参战、科技支前在高技术战争中大有可为,甚至将成为主要的内容和方式。 最后,现代高技术作战系统对整体后方的高度依赖性,为广泛开展人民战争,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对策。 高技术局部战争是系统与系统的整体对抗,先进的武器装备更加依赖作战系统整体,远距离战略投送兵力更加依赖后方。 任何一件主战武器,都不能离开与之相配套的装备系统而独立地发挥作用。 一般地说,武器系统越庞大、越复杂,就越脆弱、越容易出问题。 把各方面的力量有机地组合起来,发动人民群众利用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各种手段,集中力量攻击敌人的薄弱环节,就完全可以打赢一场高技术条件下的人民战争。 在现代高技术条件下,一定要创造性地发展人民战争。 适应高技术发展的时代要求,建设一支精干的常备军,建设一支强大的后备力量,建立一个完善的国防快速动员机制,实行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这是建设现代化国防和发展人民战争的必由之路。 同时,还要研究人民战争新的战略战术。 这种研究既不在乎“洋”,也不在乎“土”,关键在于管用。 要在系统配套、实在管用上下功夫。 要善于从人民群众进行的战争准备和战争实践中,发现和总结克敌制胜的战法。 在革命战争年代,人民群众创造了地道战、地雷战、麻雀战、破袭战等战法,使敌人闻风丧胆。 这些人民战争的传统战法,只要与现代化的手段相结合,今天仍能继续发挥作用。 在未来高技术条件下的人民战争中,还可以创造出许多适合人民群众参战的新战法,如信息战中的经济信息战、文化信息战,以及破坏敌计算机网络的“黑客”战;灵活多样的海上游击战;使用高技术武器深入敌后的特种战、破袭战,等等。 总之,要用创新的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设法集中优势,打敌重心,高技术与中低技术装备相结合,现代新打法与传统打法相结合,军警民相结合,军事手段与非军事手段相结合,形成综合力量、整体威力,从而在未来战争中更加有效地打击敌人。

民兵组织的存在对中国政府有一定的威胁对吗

民兵组织的存在对中国政府没有威胁。 民兵,是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 通常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有的则同预备役相结合,既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一种组织形式。 中国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后备军,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 中国民兵产生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伴随着中国革命和建设进程不断发展壮大,始终是我党领导的“三结合”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革命战争年代,民兵为人民解放、民族独立和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民兵在建设祖国、保卫祖国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中国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中国民兵在武装力量体制中的战略地位。 新时期,中国民兵建设取得了重大成绩。 民兵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任务;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和支前,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中国民兵实行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的组织领导体制。 全国的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总参谋部主管;各大军区按照上级赋予的任务负责本区城的民兵工作;省军区、军分区和县(市)人民武装部是该地区的民兵领导指挥机关;乡、镇、部分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设有人民武装部,负责民兵和兵役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民兵工作实施原则领导,对民兵工作实施组织和监督。 中国实行普遍民兵制。 兵役法规定,中国“凡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 ”“根据需要,吸收女性公民参加基干民兵。 ”根据普遍民兵制的要求,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只要符合民兵条件,都有义务依照这一规定参加民兵组织。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是一种依法成立并以自己的名义享有国防权利和承担国防义务的社会实体,这些组织都有义务支持建立和发展民兵组织、参加民兵建设。 普遍民兵制作为一项基本的军事制度,是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在新时期国防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我们仍然需要依靠人民战争的整体威力。 中国民兵作为动员群众、武装群众的主要组织形式,只有保持它的普遍性、群众性,才能将人民战争之深厚伟力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 实行普遍民兵制,将符合条件的适龄公民最大限度地保留在民兵组织之中,有利于坚持传统的民兵制度,使我党我军这一宝贵的财富得以继承和发展;有利于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强大的后备力量动员基础,以应付各种规模和形态的战争对力量的需求;有利于通过民兵工作的影响,辐射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 民兵分类、编组。 民兵区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其余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 女民兵只编基干民兵,人数控制在适当的比例内。 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民兵的编组是将符合参加民兵条件的公民,根据人数,按班、排、连、营、团等建制序列分别编入所在单位的民兵组织之中。 民兵训练。 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的训练原则上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 根据训练大纲的要求,干部训练时间为30天,一般在一年内完成;民兵训练时间为15天,一次完成。 通过训练,干部具备相应的军事技能和组织指挥能力,并提高开展本职工作的能力;民兵学会使用手中武器装备,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分队能担负一般战斗任务。 民兵干部主要进行本级指挥和教学法训练,基干民兵,主要进行技术和战术基础训练。 专业技术兵的训练时间,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一般比步兵训练时间多一些。 为适应训练发展的需要,全国目前已建设了许多县级民兵训练基地,民兵大部分基地实施集中训练。 根据需要,还组建了一批专业技术训练中心。 这些基地和中心都达到了能吃、能住、能训练的要求。 在训练手段上,大力推广电化教学和模拟训练,实施形象、直观教学,训练质量有较大提高。 在训练中注意突出重点,民兵干部、应急分队和专业技术分队的训练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在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中提高民兵建设的整体质量,是时代赋予民兵建设的一项新的任务。 质量是民兵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提高质量是深化民兵改革的根本目的。 近年来,中国民兵建设坚持在改革中提高质量、在创新中寻求发展,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 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一系列文件指示,科学揭示了新形势下民兵质量建设的基本规律,系统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深化民兵工作改革的对策措施,解决了民兵建设与发展中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 我们要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拓展民兵建设的思路,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发展步伐,努力提高民兵建设总体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民兵的任务是:(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在奴隶社会,自由民出身的男子都有义务服兵役,平时耕收,战时出征,后世称之为“民军制度”。 常备军成为武装力量的主体后,不少国家则以种种形式和名称组织群众武装,作为常备军的辅助力量。 中国北朝时期已使用“民兵”一词。 据《魏书》卷五十一记载,北魏文成帝兴安二年(453),淮阳王皮豹子曾上表:“臣所领之众,本自不多,唯仰民兵,专恃防固。 ”北宋时,民兵(亦称乡兵)逐渐成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 神宗熙宁三年(1070),政治家王安石变法,推行保甲,倡训民兵。 熙宁五年,民兵隶属兵部。 哲宗嗣位(1086)后,废除民兵。 元顺帝时设立民兵万户府,下诏各地组织民兵(亦称义兵),结堡自卫。 明朝也曾组织民兵(如民壮、土兵等),戍卫边疆,守护城池,维持治安。 清朝乡兵(又称乡团或民壮)遍于各省。 上述历代民兵,虽在抵抗外来侵略中起过作用,但多为地主阶级用以维持统治的工具。 真正为抵御外侮、反抗侵略而组织起来的人民群众武装,有明嘉靖年间东南沿海人民反抗倭寇斗争中的义兵、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广州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中的群众武装等。 在世界其他国家,英国是较早以“民兵”为名组织群众武装的国家之一。 16~18世纪,英国基本上采用民兵制。 1588年,英国民兵是抵抗西班牙入侵的主要武装力量。 美国民兵在1775~1783年独立战争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1792年,美国国会通过《民兵法》,把民兵制列为国家的军事制度。 1903年,美国以国民警卫队取代民兵。 法国在1789~1794年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为推翻波旁王朝的统治,在城市、农村分别组织了工人自卫军和农民自卫军,统称国民自卫军。 1870年普法战争期间,国民自卫军参加了巴黎保卫战。 1871年,法国无产阶级依靠巴黎工人武装起来的国民自卫军,成功地举行了巴黎公社起义,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见彩图)。 俄国于1905~1907年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领导下建立了由工人组成的赤卫队。 1917年,赤卫队遍及各大城市及工业中心,成为无产阶级为争取苏维埃政权的胜利而斗争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 “十月革命”后,俄国共产党(布)第八次代表大会提出建立无产阶级的民兵。 1923~1939年,实行了正规红军与民兵相结合的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苏联、南斯拉夫、罗马尼亚、朝鲜等国的群众武装,在反法西斯斗争中都起过重要作用。 目前,第三世界国家为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保卫国家安全,大都建立了民兵组织。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兵是在长期革命战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支新型的人民群众武装组织。 随着工农革命运动的兴起,1922年1月,在香港海员大罢工中产生了第一支工人纠察队;1924年8月,在广东成立了第一支农民自卫军。 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时期,工人纠察队和农民自卫军有了很大发展。 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普遍组织农民协会,发展农民自卫军。 彭湃、毛泽东、周恩来等在广州、武汉举办农民运动讲习所,为开展农民运动,建立农民自卫军,培养了大批骨干。 广东农民协会颁布了最早的一个《农民自卫军组织大纲》。 广东农民自卫军的发展,推动了全国各地农民自卫军的建立和发展。 湖南农民协会的梭镖队声势更大。 1927年3月21日,在周恩来等领导下,以上海工人纠察队为骨干,成功地举行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一度解放了整个上海。 南方各省、市工人纠察队、农民自卫军的迅速发展,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势力,大力支援了北伐战争。 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把建立人民群众武装作为创建、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条件之一。 毛泽东在领导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和中国工农红军的同时,广泛建立了群众武装。 1931和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先后颁布了《赤卫军组织法》和《苏区少先队组织条例》,规定了赤卫军、少先队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将革命根据地的群众武装统一为赤卫军(队)和少先队。 赤卫军由23~40岁的青壮年参加,少先队由16~23岁的青少年参加,均不脱离生产,负责保卫地方,配合工农红军作战,并挑选部分强壮勇敢成员组成模范营,作为随时调遣保卫革命根据地和参加红军的基干队伍。 革命根据地的赤卫军(队)和少先队,多达250万人,配合红军多次粉碎了敌人的“围剿”。 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民主根据地的人民群众武装组织,由赤卫军(队)和少先队发展成为民兵和自卫队。 1941年,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规定:人民武装力量包括主力军、地方军和人民群众武装(即民兵和自卫队)三个部分。 民兵和自卫队都是广大群众保卫家乡、保卫抗日根据地的不脱离生产的武装自卫组织,民兵是骨干。 按照中国共产党关于普遍组织民众武装的方针,各抗日根据地所有乡村和城镇普遍建立了民兵和自卫队。 1945年,民兵发展到268万余人,自卫队1000万人以上。 民兵和自卫队在配合八路军、新四军,开展游击战争(见图),进行反蚕食、反封锁、反扫荡,粉碎敌人的“三光”(烧光、杀光、抢光)政策,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的斗争中,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解放战争时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迅速扩大民兵组织”的指示,各解放区重新整顿民兵组织,加强民兵军政训练。 随着战争规模的不断扩大,民兵达550万人,自卫队达几千万人。 在粉碎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进行战略反攻和向全国进军中,民兵不仅源源不断地补充中国人民解放军,而且一批又一批地参加支前队伍,随军参战远征,为解放全国大陆作出重大贡献。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序,建立国家动员基础……”。 195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 民兵制度法定为国家的一项军事制度。 1984年5月31日,公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 民兵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 其任务是:①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②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③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 28岁以下的退伍士兵和未到部队服现役而经过基本军事训练的公民,编入基干民兵,成为民兵中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执行应急任务的骨干力量。 其余18~35岁未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 女性公民根据需要参加基干民兵。 民兵编为班、排、连、营、团。 基干民兵编有高炮、地炮、通信、侦察、防化等专业分队。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意见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任务来抓。 新世纪新阶段,基层党组织所处的环境、担负的任务、工作的条件以及自身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对基层党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适应新的形势任务,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一、充分认识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必要性1.新的形势任务向基层党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执政使命赋予基层党组织新的职责和任务。 要求基层党组织成为党执政和领导国家建设的组织基础,承担起巩固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起基层党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 农村、企业、城市街道社区、学校、机关等社会基层组织内部建立了新的领导体制和管理制度;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和利益实现途径多样化;基层党组织不再直接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和行政社会事务,不再直接包揽群众的生产活动和收益分配。 在这样的情况下,基层党组织必须创新党的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结合方式、与人民群众利益的结合方式,才能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才能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履行好党赋予的职责和任务。 2.适应新的形势任务推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多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有战斗力的,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特别是在重大政治事件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一大批基层党组织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利益,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新方式和新途径,积累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新经验。 但是也要看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挑战是多方面的、严峻的;伴随着改革进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也是复杂的、艰巨的。 当前,全市基层党组织中还存在不少与新的形势任务和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些党组织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与社会基层组织中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群众利益需求不相适应,一些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与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党员队伍的变化与要求不相适应,一些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与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不相适应,一些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缺乏物质保障。 这些问题,影响党组织有效履行领导核心、政治核心职能,影响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党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加强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对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任务、工作方式、自身建设、工作条件等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 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3.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主题,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党组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新的方式和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为核心,从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推进创新,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4.主要任务――明确新阶段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 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凝聚群众共同奋斗上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共同创造幸福生活。 ――改进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式。 适应基层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治理模式的变化,规范党组织与经济、行政、自治组织的工作程序,健全党组织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保证党组织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功能。 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培育各类服务组织,拓宽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 加强班子建设,推进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建立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的覆盖面。 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城市新建小区的党建工作。 ――改善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件。 建立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物质保障机制,保护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明确新阶段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5.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点放到凝聚群众共同奋斗上来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地位不动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充分履行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党组织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新的结合点和着力点,通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引导和激励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创造和谐幸福生活。 6.巩固发展党员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 建设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符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组织文化和道德规范。 7.动员组织党员群众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基层组织各项事业的发展。 确定符合群众共同利益的发展目标和思路,推动经济、文化、行政、社会等各项管理体制改革,营造有利于激发劳动、知识、技术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创造活力的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提高干部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先进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成为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 8.领导支持人民群众依法当家作主按照“加强党的领导、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完善城乡居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居民代表会、村民代表会的职能作用,保证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发挥企业职代会、学校教代会等组织的作用。 健全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居务公开等制度,采取公示、述职、听证、评议等形式,组织群众参与和监督社会基层组织的工作和事务。 9.把服务群众作为基本任务和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坚持“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 领导或指导经济、行政、居民自治基层组织落实国家涉及群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 依法维护公民在财产、就业、分配、教育、劳动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群众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服务。 通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把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有机结合起来。 四、改进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式10.规范基层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工作程序具有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职能的农村、社区、学校、国有企业等基层党组织,在领导和保证经济、行政和群众自治组织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统一,支持和保证各个组织依据法律和章程充分行使职权的基础上,对于需要共同负责、共同决策、共同实施的重要事项和工作,按照“统分结合、协调制约、运行有序、简便易行”的原则,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相衔接,由党组织牵头建立具体的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 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并依据有关的法律章程办理。 11.改进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组织领导的方式――完善决策工作机制,使党组织的决策工作充分体现党的群众工作路线。 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大问题。 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证各种决策方案充分体现民意。 发挥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的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决策方案的形成开展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充分了解群众意见,在党内形成决策建议方案,通过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干部和民主协商机制,将党组织和群众的意见体现在决策方案中。 ――改革干部人事制度,使党组织的干部、人才工作适应新的形势任务。 具有干部、人才管理职责的党组织,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以职责管理为中心,建立干部的评价和准入标准,扩大干部的民意基础。 依据有关的法律和章程向经济社会组织推荐重要干部。 把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其他组织的干部选举制度、人员选用制度衔接起来。 努力把优秀人才吸引到党组织中来。 ――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使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优势得到有效发挥。 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贴近改革和发展,贴近人民群众利益,采用易于群众接受的方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用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和广大党员的模范行动号召、影响、吸引群众。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功能12.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建立民意调查制度。 通过党员联系群众、座谈走访、信息采集、听证会、公示等形式,及时倾听群众的意见,准确掌握群众需求。 建立民意反馈制度。 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应当在本单位解决又能够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对于需要上级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和协助上级解决;对群众不适当的要求或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建立利益协调机制。 领导和组织社会基层组织中不同的利益主体和群体建立沟通协商渠道,通过民主协商和平等对话等形式,增进沟通与了解,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妥善调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3.创新服务组织和服务机制培育服务组织,组织群众建立经济、文化、安保、家政、健康等方面的专业合作组织和专项互助组织,促进群众生产生活的组织化和社会化。 开辟服务设施,运用政府资源,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为群众学习、娱乐、健身服务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组织服务队伍,发挥党员的骨干作用,利用各类人才资源,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建立以党员和共青团员为骨干的志愿者、“义工”等各种服务队伍。 创建服务载体,建设“党员服务站”、“创业示范基地”、“健康俱乐部”等服务项目。 开展扶危济困,建立“爱心家园”、“互助协会”,帮助特困群众解决生活困难,组织党员开展“一助一”、“献爱心”活动,逐步形成党组织扶危济困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14.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切实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广大党员成为坚持理想信念、坚持勤奋学习、坚持根本宗旨、坚持勤奋工作、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坚持“两个务必”的先锋战士,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 健全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民主生活和联系群众等方面的制度。 推进党内生活制度化,坚持定期组织党员学习,过好组织生活。 创新活动内容,做到主题明确,形式新颖,内容丰富。 加强活动载体建设,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户”、“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 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原则上以属地为主,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在新建小区、建筑工地、摊群市场、社保所、商用楼宇等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单位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逐步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推进党员电化教育和农村党员远程教育。 探索党员队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党员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15.保障党员权利,扩大党内民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权利,建立党内情况向党员通报、重大决策征求党员意见制度,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动员和组织党员参与党内事务。 坚持和健全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制度,总结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做法和经验,探索建立党代表提案、回复、质询制度,加强代表同选举单位的联系,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健全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 开展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试点工作。 建立群众评议党员、党员评议支部、下级党组织评议上级党组织的评议制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16.围绕党员需求,做好服务党员工作建立经常性的了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情况的制度,通过谈心、走访、慰问、解决实际问题等方式,为党员的学习、生产、生活和工作提供服务。 建立党组织服务困难党员的制度和机制。 对建国前入党的无固定收入的老党员建立生活补贴制度,对年老体弱的老党员建立定期慰问制度,协助下岗职工党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党员就业,切实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党员之家”。 17.建设坚强有力、群众拥戴的高素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增强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 提高领导班子工作本领,通过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健全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选配好主要负责人等措施,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把握全局、保证发展、协调利益、服务群众、依法办事和群众工作的能力。 要制定相关政策,引导、鼓励、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党员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工作,具备条件的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党组织的领导成员。 要选配好党支部书记,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 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通过比较系统的理论和知识学习,提高职业素质和领导能力,使党员干部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创造幸福生活的带头人。 七、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的覆盖面18.加强新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对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抓紧建立党组织;暂时不具备条件的,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采取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 建立街道、乡镇为主,行业、部门协助的管理制度,除科技园区、开发区以外,“两新”组织的党组织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部门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建立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工商、工商联、个体私营协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制度,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总结推广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 19.改进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和隶属关系改进农村党组织的设置,在坚持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基础上,按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党员从业状况,探索在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 加强大学生党组织建设,坚持以班级为单位设置党支部,探索在学生公寓、学生社区建立党组织。 理顺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以产权关系为纽带,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由履行出资人职能的党组织管理;相互参股的国有企业党组织,由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党组织负责管理;国有参股并参与管理的企业党组织,由投资的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管理;国有股份较小、不参与管理的企业党组织,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八、改善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条件20.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舆论氛围各级党组织都要培养树立一批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总结提炼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经验,运用典型经验引路、示范,推动工作。 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作为党执政组织基础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在党内和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 21.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物质支持建立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的经费保障机制。 按党员年人均不低于100元核定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由基层党组织负责管理和使用。 城市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活动经费由区(县)财政承担;国有企业、机关、学校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村级组织活动经费。 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加大党费使用向基层倾斜的力度。 改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条件。 与经济、行政、群众自治组织相结合,安排好党组织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地通过开展区域性党建工作,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和辖区单位协商,通过建立市(村)民学校、社区党校等方式逐步解决;机关、学校、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场地由党组织和行政部门协商,在现有资源中调剂解决。 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党组织,一般应配备专职党务干部。 社会基层组织中的其他组织要尊重、维护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职能或保证监督作用,支持配合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 22.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广大基层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做好基层工作的骨干力量,要满腔热忱地关心、支持、帮助基层干部做好工作。 大规模培训基层干部。 建立市委示范培训、各区县委和市委各部委重点培训、基层党委普遍培训的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统一培训教材,规范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解决好基层干部的工作待遇和生活保障问题,建立基层干部薪酬(补贴)保障机制和增长机制,逐步建立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制度,制定体检、休假、奖励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完善基层干部选拔方式和考核标准,建立选用、竞争和绩效考核机制。 九、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领导23.制定实施意见,实行分类指导市委各部委、市国资委党委和各区县委要根据市委的部署,结合本系统、本地区实际,分别就街道社区、农村、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新经济社会组织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具体落实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24.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体系市委各部委、市国资委党委和各区县委要根据本系统、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层党组织承担的任务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执政能力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研究制定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建工作评价体系。 25.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出成效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普遍培训组织工作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总结、运用典型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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