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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通知书补打
申请变更企业名称时工商局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如果丢失,可以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的工商局办理补打业务:
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
内资企业:
到县(市、区)一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外资企业:
到上一级的地市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时需要携带:
有单位盖章的介绍信
经办人的身份证
拓展资料:如何变更企业名称?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应提供如下资料:
(1) 领取核名通知书: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